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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东方学陷阱”——基于对“萨义德悖论”的批判
宗益祥;刘艺璇;数字技术如何驱动制造业企业绩效提升——基于创新能力和高管团队能力的影响机制
李拯非;惠朋;丰雨菲;以数字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数字化转型,成为企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然而,现有数字化转型的定量研究集中在上市公司文本挖掘和财务数据上。企业能力视角下制造业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情境仍需深入研究。基于数据赋能视角,遵循“数字技术—能力—绩效”的理论逻辑,通过设计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问卷,并利用PLS-SE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揭示数字技术影响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结果表明:数字技术显著正向影响制造业企业绩效,并通过创新能力和高管团队能力间接促进企业绩效提升。进一步分析发现,企业具备优质的数字化管理人才,其数字技术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正向影响更明显。研究为理解数字经济影响企业微观机制提供理论证据,为制造业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提升绩效提供实践启示。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著作权合规性困境和治理路径
谢黎伟;潘圣;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使得传统许可使用机制实施受阻,既有权利限制条款适用不能,从而引发著作权合规性困境。对此,国内外理论与实践提出了不同规制路径,一是以“非表达性使用”理论为代表的“釜底抽薪”著作权除外方案,二是以美、日、欧盟为代表的“先进后出”著作权例外方案。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使用特性与权益平衡的考虑,应在借鉴日本、欧盟“类型主义”合理使用立法体例的基础上,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合理使用条款,并结合美国“要素主义”合理使用的立法体例,明确“三步检验法”的合理使用判定要素,同时辅之以信息数据披露、创作者适当补偿等配套制度,以此回应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导致的著作权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进步与著作权保护的协调发展。
掩隐罪中“自洗钱”行为的入罪分析
商浩文;苏婉儿;《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纳入洗钱罪规制范畴,却未对掩隐罪进行同步修改,由此引发了两罪在规制“自洗钱”行为上的体系衔接难题。洗钱罪与掩隐罪在形式要件上存在包容关系,在实质要件上具有法益同一性与评价充分性,两罪构成法条竞合。立足于此,综合运用文义、体系及历史等多种规范解释方法,可排除掩隐罪中“自洗钱”行为入罪的解释障碍,证立掩隐罪规制“自洗钱”的规范正当性。同时,现阶段为避免刑罚泛化,入罪行为应限于使犯罪所得发生“化学性质”改变的狭义洗钱,且上游犯罪应限定于实践中洗钱情形常见的危害税收征管、电信网络诈骗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类型。在此前提下,“自洗钱”行为因侵害独立法益,已超出上游犯罪的评价范围,应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
《贪贿解释(二)》视域下非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的刑法定性
龙长海;魏兴全;《贪贿解释(二)》明确将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围绕违法相对论为基础的刑法相对独立说展开。不法原因给付理论、不当得利制度以及贿赂犯罪均不能有效解决非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在明确非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侵害财产犯罪法益、被截留财物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之物”等基本问题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截贿行为的行为模式对非密切关系人截贿行为分类定性。其中,“多收少送”型、“收了没送”型、“送了没收”型构成侵占罪,“多要少送”型、“二次索要”型构成诈骗罪。
共享用工的概念澄清、实质归正与制度回应
陈丹;共享用工从企业间应急人力调配模式逐步演变为常态化、平台化、去组织化的新型用工形态,但现行规范将其限于企业间借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的现实脱节。其发展呈现任务分配数字化、劳资匹配精准化、劳动力配置市场化、劳动管理去组织化的特征,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对以人身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为核心的传统劳动法范式构成挑战。以劳动者劳动自决权为依据,可将共享用工划分为被动接受型与主动选择型两类,前者可纳入劳动法保护范畴,后者则难以被涵盖。应通过重构劳动法调整范围、规范用工性质判定、构建“最低基准+弹性适用”的劳动标准、推进实体权利与程序救济的协同完善,实现市场效率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平衡。
我国近十年来译者主体性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侯林平;姜泗平;近十年译者主体性问题成了中国译学界研究的新趋势和热点问题之一。它深化了翻译的文化研究,这必然促使二十一世纪的翻译研究由以语言和文化为本体的研究转向以人为主体的研究,即“译者转向”。译者主体性研究对探讨翻译的本质、过程、批评以及学科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此项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缺乏系统有效研究方法等不足。
产业融合理论研究述评
张建刚;王新华;段治平;产业融合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现象,正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国内外有关产业融合的研究成果,涉及了产业融合的概念、识别、动因、过程、影响等多个方面,这对现代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经济理论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但是,从总体上讲,关于产业融合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于产业融合实践的飞速发展,需要更加深入、系统的研究。
我国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研究
于建嵘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我国转型时期社会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当前农村群体性事件中政治型事件增加,组织化程度提高,而且冲突形式逐渐升级。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利益冲突加剧,农民负担过重;农村基层政权政治整合能力差;社会不满情绪日益强烈,反体制意识开始形成。防止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对策:一是调整利益结构,减轻农民负担;二是推进政治改革,健全农村治理体制,三是增强法律观念,规范公共参与行为;四是建立危机管理体制。
网络短视频平台的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
郝明英;净化网络短视频传播环境,规范网络短视频市场,明确网络短视频平台的法律责任,须从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四个要素分析。网络短视频平台侵权责任的认定,重点在于判定主观过错及适用免责条款。"避风港原则""红旗标准"是判断网络短视频平台主观过错的重要考量因素,平台是否承担了相应注意义务同样会影响侵权责任的判定。建议统一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明确平台注意义务,并完善"避风港原则"具体内容。
网络短视频平台的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
郝明英;净化网络短视频传播环境,规范网络短视频市场,明确网络短视频平台的法律责任,须从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四个要素分析。网络短视频平台侵权责任的认定,重点在于判定主观过错及适用免责条款。"避风港原则""红旗标准"是判断网络短视频平台主观过错的重要考量因素,平台是否承担了相应注意义务同样会影响侵权责任的判定。建议统一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明确平台注意义务,并完善"避风港原则"具体内容。
爱的对象与渴望——柏拉图《会饮篇》爱欲理论解析
吴华眉;杨立蛟;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描述了阿里斯托芬之爱与苏格拉底之爱。阿里斯托芬认为爱的本质在于追求完整和整合,在于自爱;苏格拉底认为爱的对象是美善。阿里斯托芬之爱侧重于人的身体;苏格拉底之爱侧重于人的灵魂。而笔者认为人类之爱是在身体与灵魂的张力下生存,这种张力体现于"渴望"之中。爱的存在一方面渴望并由此维系着个体的身体和灵魂;同时又以这种渴望为内容,自由地敞开而又勇往直前。
网络直播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研究
董兴佩;李明倩;网络直播用工关系纷繁复杂,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网络直播用工关系认定为平等民事关系,使得大部分网络主播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即灵活就业普遍化,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环境,从而陷入了网络直播用工系劳动关系还是民事关系的认定困境。网络直播用工关系的性质认定,应综合考量网络直播用工模式、劳动关系从属性标准及网络主播权益社会保护必要性等因素。可以将网络直播用工关系划分为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三种类型,对不同用工模式下的网络主播进行全面保护,从而实现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权益的平衡。
我国近十年来译者主体性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侯林平;姜泗平;近十年译者主体性问题成了中国译学界研究的新趋势和热点问题之一。它深化了翻译的文化研究,这必然促使二十一世纪的翻译研究由以语言和文化为本体的研究转向以人为主体的研究,即“译者转向”。译者主体性研究对探讨翻译的本质、过程、批评以及学科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此项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缺乏系统有效研究方法等不足。
数字经济、空间溢出与城乡收入差距——基于空间杜宾模型的研究
魏萍;陈晓文;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选取2010—2016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影响及其空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1)数字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自相关性,具有"高高集聚"和"低低集聚"特征;(2)数字经济资源集中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以北京和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及以广东为中心的闽粤地区;(3)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本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普及拉大了本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但对周边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明显;本地区的移动电话普及和电子商务发展不但能有效缩小本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且对周边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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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主办: 山东科技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山东省青岛市
ISSN: 1008-7699
CN: 37-1344/C